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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7, 2014

申請誹謗案撤銷行動黨爲答辨人/楊德利獲准惟須付堂費

【亞庇六日訊】沙巴進步黨主席拿督楊德利就"涉及非法移民投票"指控,而起訴里卡士區州議員王鴻俊與行動黨誹謗訴訟案,楊氏申請撤銷列行動黨為答辯人,獲高庭批准,惟需繳付堂費。 
起訴方為楊德利與進步黨,由拿督沈觀益與彼得馬拉京律師代表,答辯人王鴻俊與行動黨,則由吳姵霓律師代表。 
在總共四項訴方起訴辨方的誹謗訴訟中,其中有三項訴訟的答辯人爲王鴻俊與行動黨,另一項訴訟只有王鴻俊一人爲唯一答辯人。 
因此,訴方申請撤出"行動黨"為答辯人的審訊,只涉及其中三項訴訟,但受到吳姵霓律師的反對,認爲程序上訴方的申請需要付堂費。 
雙方乃在高庭主薄官謝佩芬的内庭展開爭論。較後時,記者探詢訴方的申請,即三項訴訟中撤出"行動黨"為答辯人,獲得批准,惟每項訴訟需付堂費各一千五百令吉,三項撤出申請共需付堂費四千五百令吉。 
另一方面,楊德利與進步黨起訴王鴻俊的總共四項誹謗訴訟案,高庭尚未擇定審訊日期,惟據悉已訂於5月20日進行案件管理,屆時或將擇定開審日期。 
据報導,第一項訴訟乃針對2013年1月24日,辨方在"婆羅洲郵報"發表文告,指訴方"參與涉及非法移民投票";第二項訴訟乃2013年1月25日辨方在英文"每日快報"發表"進步黨也依靠非法移民"。 
第三項訴訟關於辨方在面子書貼文指控訴方參選是受賄為分散選票;而第四項訴訟乃有關2013年5月4日大選投票日前一天的廣告,内容指訴方對非法移民課題不協調,訴方認爲完全不正確和具誹謗性。
2014/05/07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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