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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anuary 19, 2013

哥鎮少女遇害案昨審前安排 旁聽律師在案開審時 才可獲相關調查文件

【亞庇十八日訊】哥打馬魯都16歲少女諾麗柯命案,控辯雙方今天進行審前安排,死者家屬代表律師獲准旁聽,惟不獲准索取本案相關文件。

被告阿米阿里甘,40歲,巴基斯坦籍,被控於2012年11月25日上午十一時至中午十二時半之間,在哥打馬魯都冷港惹蘭哥打馬魯都二點八公里的一輛行駛中羅厘上,造成一名16歲少女諾麗柯沙里哇死亡,觸犯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

被告是在上月18日被控上此間地庭,惟否認有罪。由於此案牽引當地民眾極度關注和憤怒,控方基於安全理由而獲准延扣被告等候開審,獲丹根西柯杜法官的批准。

接着,被告由拉比星律師於上月卅一日向高庭上訴,其“保釋候審”的申請仍遭駁回,繼續遭扣押,至今年2月7日及8日受審。

死者的父母及胞姐,近日獲得沙巴進步黨的法律援助,委派該黨法律顧問彼得馬拉京代表他們,並獲法庭批准成為此案審訊時的旁聽律師。

不過,此案出現變數,彼得馬拉京代表死者家屬,在此案開審前索取有關調查報告,以方便為家屬作匯報。

副檢察司拉惹再珠表示反對旁聽律師彼得馬拉京索取本案調查文件,因為開審前不便透露案情。

彼得反駁說,如果不能獲取調查文件,死者家屬將會誤解警方似乎在隱瞞相關案情。

經過雙方爭論後,副檢察司拉惹再珠表示,控方將會在此案審訊時,提呈予法庭的文件證物,將會拷貝一份給予旁聽律師。

因此,丹根西柯杜法官記錄在案後,將案展2月7日及8日開審。

2013-1-19       華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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