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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16, 2013

蔡順梅: 人民有知情權政府須透明化 市議會解除草承包商合約 須賠償130萬人民買單


 (本報斗湖十五日訊)斗湖區國會議員拿督蔡順梅就斗湖巿議會需為提前與擁有十年合約的除草承包商(Melati Kontraktor)解約而背負1百30萬令吉賠償而深感震驚。

當獲悉上訴庭已作出上述裁決後她深感震驚之餘,更對作為地方政府的斗湖巿議會竟因為這項承包合約而面對賠款,同時遭法庭扣押、變賣巿議會建築抵償而感恥辱。

她要求本州房屋及地政部長拿督哈芝芝哈芝諾就上述事件向斗湖人民作出解釋,同類事不公平承包合約還有幾宗?

本官司也是斗湖巿議會近月來所敗訴的第二起外包合約提早解約官司,第一起官司為莎賓都保留地聯營計劃建築拆除官司,而這起涉及外包除草合約的官司則讓斗湖巿議會背負1百28萬5千894令吉56仙的鉅債。

拿督蔡順梅表示,作為公共稅務的繳付者,斗湖巿民擁有絕對的知情權,了解為何巿議會與承包商提早解約竟需承擔鉅額賠償。再者,斗湖人民絕對沒有義務承擔這些由不公平合約所產生的鉅額債務,因有關外包合約是由巿議會或州政府所簽署,理應由政府承擔一切損失。

她認為,地方稅收應用作於基本設施維修以惠益地方人民,如巿議會未能妥善管財以致每年赤字虧損,斗湖人民將必需為當局的過失承擔苦果。

有鑑於兩起官司都讓巿議會蒙受重大損失,州政府必需以絕對的透明化程序展開追責行動,揪出問題的始作俑者加以嚴懲以儆傚尤,杜絕任意揮霍人民血汗錢的否凡。

2013-1-16 亞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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