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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15, 2012

应用於警戒非惩罚公路使用人 蔡顺梅促撤销自动执法系统(AES)

(本报斗湖十四日讯)斗湖区国会议员拿督蔡顺梅要求联邦交通部撤消即将在本州组装的21个超速及12个交通灯自动执法系统(AES),直至政府给予重新定位。

她强调,唯将自动执法系统组装於意外黑区及高频意外路段,才能有效减低陆路意外事件与鲁奔驾驶。再者,当局应仿傚许多发达国家在自动执法系统前路段设置警示牌以预警驾驶人士,方能收取宣导与约束效果。

她强调,自动执法系统应被定位於警戒公路使用者、纠正违规驾驶行為,以及培养守法驾驶态度,绝不应该用於惩罚公路驶用者!

身兼沙巴进步党副主席的拿督蔡顺梅也强烈要求本州交通工程部与执法单位不要在佳节期间降低联邦大道限速,因此举将影响交通及為公路使用者製造混餚。

‘当公路限速被下调后当局并没有及时设立最新警示牌,因此导致公路使用者受罚是极不公平的!’她说。

针对本州12个交通灯自动执法系统当中11个将设於亚庇,及1个设在斗湖一事,拿督蔡认為交通工程部必需确保现有交通灯转讯频率正常,因本坡交通灯经常出现橙转红不足三秒时效,这将‘有助’自动执法系统执法,而提高公路使用者在不公平情况下被罚的‘机会’。

再者,交通灯自动执法系统一旦落实,必引起更多的追撞事故,因前方车主為避免快速橙转红而紧急剎车,增加随后车辆追撞可能。

她认為,為公平起见,交通工程局应在交通灯增设转讯倒数錶,清楚显示转讯秒数,让公路使用者能预知转灯时间,以避免闯灯行為。

与大部份国会议员所持立场相同,拿督蔡顺梅认為政府必需将自动执法系统重新定位於监督、宣导与约束,而非施加压力、著重罚款和惩罚人民。

联邦交通部应在实施任何新政前,諮询人民意见及进行试用期。同时严重警告交通部莫将自动执法系统视作生金蛋的母鸡,以此落实300令最低罚款。因人民对政府将执法权外判予私人公司,并预计每年能透过自动执法系统收取高达4亿令吉罚款深感愤怒!

‘这绝对是一项榨财行為,而不是在帮助人民,尤其对本州子民更是一项肆无惮忌抢刧!’她说。

2012-10-15  华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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