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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7, 2012

沙巴的本土政黨與自治論

 來稿●張德來(七)

㈢忽略、虧欠與掣肘

沙巴的經濟結構是不利於一般平民謀生過活的。立國談判裡,許多稅收已歸聯邦政府。其後,諸多權術博弈中,沙巴可說是輸透了。這導致更多的財產當掉肥了聯邦政府及既得利益集團。沙巴支多入少,而且是經常持續透支過度,消耗過度的局面。

天然資源方面,國油是虧欠沙巴最顯著的聯邦政府機構。沙巴只分得原產品收入的百分之五,沒有增值活動,連在其治下簽走這權益的哈里士都極度後悔,指出這交易甚至沒有帶來最基本的就業機會,更何況承包的份兒。

能源基本建設方面,沙巴電力有限公司顯然是醜聞一樁。能源基建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中流砥柱。穩定充足的能源供應確保經濟突飛猛進。沙巴電力局因貪污及內部斂財表現差勁。哈里士於1982年讓出使之聯邦化。1998年國能入主成為沙巴電力有限公司。但一路走來都未曾正正式式標青過。情況更顯示惡化的趨。

貿易是國家經濟命脈,而運輸則是貿易的引擎。大馬沿海船運貿易(Cabotage)政策實質上是掐住沙巴經濟咽喉的繯套。沙巴公眾近期激烈熱議這政策是導致工業化停滯、生活費高漲及貧窮率居高不下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沙巴的朝野政黨都非議聯邦政策的不當。有趣的是,西馬主導的聯邦政府真的那麼後知後覺嗎?答案肯定是「不」!


上述種種都是沙巴發展及生存的因素,而大馬成立了逾四十載尚與沙巴無緣,擦身而過。它們也不是遙不可及的事務。沒有大馬,我們極可能自己已克服了這一切,經濟建設起飛了。換言之,大馬現成的體制是沙巴追求突破的阻力,甚至是蓄意破壞的推手。

大馬的主導政權缺乏誠意發展沙巴,反而有處處為難沙巴之嫌。除了少許不時的敷衍秀外,國陣聯邦政權總是讓人感覺西馬的既得利益集團有不可告人的陰謀。他們正在協力及盡力永恆保留沙巴落後,使沙巴永遠失去創意,必須依賴別人。

如果深入分析,就現西馬政客及既得利益集團的陰謀的後果將動搖沙巴州的國本。如此嚴酷的結局是沙巴廣大人民不想見到的悲劇。這一串串與沙巴人民意願相違的待遇是沙巴爭取自治的大好理由,亦使沙巴的政治鬥爭壯舉具備正當性。

㈣資源再分配

在追求有效主宰自己的資源的使用確保自己擁有持續性的發展時當注重資源分配。沙巴已在馬來西亞的體制將近半個世紀。沙巴作為一個地理政治(Geopolitical)實體,西馬不能完全失去沙巴的資源。換言之,只要沙巴是大馬的一部份,西馬將會繼續剥削沙巴。沙巴漢重新分配資源的嘗試只得限制西馬的剥削程度。西馬少剥削,沙巴多了資源,沙巴就可在有限但更大的空間建設自己從前所不能達致的成就。

怎樣分配沙巴的資源才算西馬不給人它正在剥奪沙巴的印象呢?在談判立國時,沙、砂兩州都強調大馬是由馬來亞、新加坡、沙巴及砂拉越四大塊組成。當時四分的方程式是關鍵。新加坡脫離後,方程式變為三分是自然及合理的。

凡是出自沙巴繳交予聯邦的一切稅收中,三分一當自動進入沙巴州政府或州當局的財庫,指定撥作州內經常費或發展經費。其餘三分二則進入聯邦政府財庫充全國性用途。以此類推,砂拉越及馬來亞亦繳出三分二充實聯邦財庫。聯邦財庫負擔聯邦國家的事務及權限內的經費。在沙巴州內的聯邦責任亦是聯邦事務,故此,凡聯邦政府的經常費或發展經費,沙巴亦有份分享,其撥款也應依沙巴的需求裨益沙巴。

除了表彰馬來亞主導的聯邦當局少剥削沙巴,改善西馬既得利益集團的形像外,沙巴取回出自州內的三分一稅收的主要目的是使沙巴有接近充足的經費而達致有機會動用本來就是我們自己的資源來發展下本土家園。

㈤爭取方法

沙巴此前豁出去的權益,西馬的政權及既得利益集團是不會自動奉還的。沙巴要爭取回來,就須耐心與他們周旋,作出精彩的權術的博弈。沙巴的從政者須具備犧牲的精神,在各自的輸局裡,必須自量,表現高尚風格,退出讓其他新人後繼撲上頂替,而不是再將本土權益當作政治賭注,黑箱作業,賠上更多的條款。

當今西馬政局發展有利沙巴從政者在這場博弈中向前跨進一大步。西馬兩大政治陣營僵持不下極可能在即將來臨的全國大選導致國會癱瘓(hang parliament),沒有一個陣營有絕對優勢組成政府。如此的政權洗牌的關鍵時刻,沙巴的本土政黨可以趁機攤牌策略性地向其中一方提出全盤的訴求,爭取恢復失掉的條款。當記住這關鍵時刻千載難逢,而且機會是短暫的。

在決戰前人民須明顯一致團結在有良好組織兼有誠信的本土政黨下,等該政黨有正當性與有關陣營談判。談判的最終目標是達致選舉協議。協議的條款及細則包括上述訴求。這些訴求須載入有關陣營及本土政黨的競選宣言,普告天下。

選舉時,本州選民上下須全力支持該陣營。該陣營選後勝利組政府就可名正言順落實宣言的承諾或將來環境許可下修改國家憲法制度化本州的訴求及財政分配法。在有關陣營以後取得國會主導權時,就得將有關條款在立法議會中修改有關憲法、載入憲法。

憲法中也得特別列入附加保障,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隨意修改而對沙巴的命運不利。方法是任何有關修改須通過全州公投及以三分二多數修改有關州及聯邦憲法條款。如此,這才凸顯憲法神聖不可侵犯。

馬來西亞的立國契約提供沙、砂定期檢討兩州在大馬體制內的權利。可惜,事與願違,沙巴每每提出檢討都不得要領。第十三屆全國大選呈現了契機的窗口,讓沙巴可以實現檢討在大馬裡的條件。是時候回歸談判桌,兌現立國契約裡定時檢討沙巴的地位。所有過去之偏差、不公平及不合理之處應當獲得一次過糾正。

沙巴漢應大膽一致手聯手、心聯心嘗試爭取制度化本身的資源分配,免除及撤銷剥削沙巴的資源致使沙巴受歧視而永遠不能自立的安排。沙巴在大馬的體制或框架內的發展已達到瓶頸,不再具備再擴充的空間。要突破這困境,唯有解除大馬施加於沙巴的各種掣肘,並再制度化有利沙巴人謀生的機制及合理資源分配。成就這大業後,沙巴漢在大馬國度的存在才是有意義、穩定、光明、繁榮、舒服及安全的。

結語:本文篇幅累贅,承蒙詩華日報編緝撥出寶貴版位予連載刊登,作者實感激萬分。毋用諱言,作者為沙巴進步黨資深黨員之一,然長久以來一直處身於黨部領導核心以外;本文只是作者本人發抒己見,絕對不代表黨立場。所謂國家興亡匹夫有責,若本文能引起沙州人民的關注與共鳴,則是作者所願也!歡迎各前輩賢達對本文提出指正,作者電郵為chongtetloi@gmail.com,歡迎賜教。

本文截稿值逢6月6日紀念日,謹以本文向66空難烈士先賢致敬。(完)
2012-6-7   詩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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