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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29, 2012

杨德利:只要大马契约有效 廿条款永远有效

拿督杨德利
 
(本报讯)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昨日指出,在马来西亚于一九六三年成立时旨在保障沙巴权益的《廿条款》迄今仍有效,并且是永久有效及永不失效的。

他表示,不幸的是,沙巴州有些领袖却不愿捍卫本州的这项权益,沙巴州议长拿督沙里赛德就指《廿条款》已无效的言论就是最佳例子。

他表示,马来西亚立国契约对沙巴是最为重要的文件,而该契约迄今仍然有效,「只要马来西亚契约仍然有效,《廿条款》就仍然有效。」

他是在丹南甘邦布隆为进步党主办的本年度州级丰收节庆典主持开幕致词时,针对沙里日前指《廿条款》已经无效的说法作出反驳。

杨德利表示,马来西亚协议是由英国政府、马来亚、沙巴(北婆罗洲)、砂拉越及新加坡于一九六三年在伦敦所签署,并获得联合国的承认。

他说:「如果马来西亚协议不存在了,那马来西亚这个国家也自动消失。」
2012-05-29 亚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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