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This Blog

Wednesday, April 25, 2012

曾憲章:進步黨土地改革政策 乃要保障州人土地完整

(本報古達記者廿四曰訊)沙巴進步黨丹絨加布區部主席曾憲章呼籲人民支持該黨參加我國第十三屆大選,以便改朝換代,實施沙巴進步黨土地改革政策。

曾氏是于日前在古達西加地出席一項村民聚會受邀致詞時作出的呼籲。

他説,沙巴進步黨土地改革政策乃保障沙巴人民所擁有的土地完整。有關土地改革政策十四項條文如下:

第一項:土著權利
土地政策改革,第一項是土著權利。沙巴進步黨將把制定永久的土著地,歸屬當地社群並按土著習俗管理,這項土地不能轉讓或出售,只能傳給家人及後嗣。

第二項:糾正土著風俗土地欺詐案件
進步黨將糾正土地欺詐案件。任何涉及欺詐手段而導致地契落到私人公司或個人手中鄉區土地習俗權土地,一旦證實將收歸州政府,然後歸還原來土地習俗權下的原來擁有者,惟會根據聯邦憲法賠償合法登記的土地租貸者,任何人在獲得有關地契的過程涉及欺詐或不法手段,將遭調查及刑事對付。

第三項:農民土地計劃
向州內各區的所有小農民提供各種土地計劃;讓所有在沙巴及納閩誕生或永久居留的大馬人民,透過小農民計劃展開墾殖發展活動。

第四項:土地予本土人
州政府將不再批准農業地給非本地公司。農業地只批准給本地大馬人。

第五項:商業、工業地及住宅地段的發展
土地是重要的經濟資源,政府鼓勵商業、工業及住宅區地段的批准及交易,推動人民經濟發展,城區商用地應該透過適當的程序公開競投招標,讓州政府獲得最大的收益。

第六項:更新地契或土地租約
爲了土地使用期限獲得保證,所有更新城市及鄉區土地用期的申請,將在不減少原有使用期限下,儘快獲得批准。批准現有地契申請將99年使用期延長至999年。

第七項:森林土地
森林社群及村民;在森林保留區內的村民將提陞爲傳統村民(森林社區),在土著習俗下管理。所有森林管理單位(FMU)會加以考慮到有關村民,他們未來曠展及發展。

第八項:安葬區或墓場保留地段
所有在憲報上頒佈爲安葬區或墓場保留地段,及土著墳場,都將會根據傳統與風俗保留。

第九項:畜牧保留地
所有在憲報上頒佈爲放牧保留地的地段,將保留給當地人士繼續從事有關生計。

第十項:共用地契農地與墾殖地
共用地契農地與墾殖地,特別是社區/共用地契,將檢討硏究簽發土著地契給當地土著。

第十一項:政府機構土地
檢討政府機構所使用的土地,確保他們眞正用來利惠沙巴人民。

第十二項:城區地段管理
在城市地區的鄉村將繼續保留爲鄉村地段,其發展應該根據現况持續跟進。

第十三項:聯邦墾殖區
在拿篤及斗湖聯邦墾殖區土地應該回歸原本宗旨,歸該區包括第二或第三代的墾殖民開發種植。

第十四項:改善及更新土地行政
改善及更新土地行政。詳細硏究現有的土地行政,將採取行動確保加速處理所有土地申請地契及簽發事項

2012-4-25   華僑日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