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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November 26, 2011

沙進步黨向選改遴選委會提八建議

包括採點墨投票大選期間禁派物資金錢郵寄選票計算等
沙進步黨向選改遴選委會提八建議


【亞庇廿五日訊】沙巴進步黨向今日起在聯邦行政中心舉行二天的選舉改革國會遴選委員會聽證會提出八點建議,包括支持在第十三屆大選採取不褪色點墨投票制的 建議,該委員會保證倘若欲落實該制度,將事先確保有關墨水竹的確可維持好幾天不褪色。

該些提議由該黨主席拿督楊德利和副主席張友志分頭提出,他也隨即向主持該聽證會的麥西慕提呈備忘錄,隨隊者包括路陽州議員和青年團團長愛德華達固。

領導該委員會的聯邦科學、工藝與革新部長拿督麥希慕安基利博士主持該聽證會。 楊德利指出,第十三屆全國必須採取點墨投票制,大選以免投票投了再投。

必須採取點墨投票制 然而,他要麥希慕以其部門的科學權威確保有關墨水的確可維持好幾天不褪色,因為选委會原定在第十二届全国大选採用不褪色墨水,以杜绝重复投票的舞弊行为, 但內閣以安全和憲法問題為由在大選前夕臨陣變卦,如今突然敢實行該制度,難免令人懷疑國陣政府擁有可以馬上抹去這種墨水的化學劑。

麥希慕保證,倘若欲推薦落實該制度,將採用科技事先進行科學實驗。 他說:「除了得到科學證明短時間內抺不去,否則我們不會向政府推薦。」 出席聽證會的選舉改革國會遴選委員會前內政部長拿督拉西對於楊氏主張實行點墨投票制,卻又對它產生懷疑感到費解。

楊氏說,這是因為選委會並沒有出席政府於二零零八年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取消點墨投票制,選委會似乎在堅持採用該制度的立場。 他說:「因為有欺騙行為,他們才產生疑慮。」 拉西則說,在政府當年提出的點墨制下,選民有選擇的自由,但今回沒得選擇,不點墨的選民不得投票。

選舉期間不得派金錢物質 此外,楊氏建議從選舉提名後至投票日,參選各政黨不得以任何形式分派金錢和物資如裁縫機、快艇引擎、白鋅、水箱和雜貨給選民,這種行為一概視為賄選論。 他說,這種情形在大選期間早已司空見慣,尤其在補選,包括三腳石補選公開派發。

他指控反貪委會官員和警方人員在選舉期間非但不向賄選者採取行動,反而成了他們的貼身保鏢。 他說,當局明知有問題也不採取行動等於在默認這種不良選舉文化,進而成為整個政府機制的文化。 他說,制度本身是腐敗的,這種問題一日不解決,根本無制度可談。

國民登記局官員應在場 楊氏亦建議,可疑選民必須馬上提交國民登記局官員檢查身份證件,因此每個投票中心必須有該局官員和身份辨別器材在場。

目前情況下,投票資格由現場官員說了 算,根本沒有時間去確認。 他表示,非公民登記為選民,名字重覆及同一個人在不同地方投票,在選民名冊中屢見不鮮,選民大搬家情況也有之,必須馬上制止和糾正過來。

他說,政府必須設立皇家調查委員會揪出假身份證,但皇委會是時趕得及在大選前成為還是個問號。 在回應拉西的提問時,楊氏同意國會重新修改相關法令,允許入稟法庭挑戰選民名冊,條件是必須在選舉前受挑戰。

廢候選人三天冷卻期 張友志則建議廢給予候選人的三天"冷卻期",被提名者必須在選委會官員宣佈提名結果之前決定是否退選,此舉可避免候選人被收買。

他建議郵寄投票必須在參選各造的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所有郵寄選票必須在投票結束後送到計算中心計票,而且郵寄選票必須在所有票箱的選票計算完畢前計 算,不是之後才計算。

他說,郵寄選票祗限當天值勤人員如警員,但是往往連民防隊也以郵寄方式投選。

华侨日报
201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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