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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28, 2011

進步黨吳炳強回應自民黨羅志強

唔知頭尾重輕 亂亂喊話撞板多過食飯
無急功近利亦無利可圖
講述莎賓都休閒地事件來龍去脈希望大家看清楚


(本報斗湖二十三日訊)沙巴進步黨中央最高理事兼摩羅帶區部主席吳炳強(左圖)敦促政壇後起之秀能在了解事件始末之後方發表言論,以防錯誤及挑起言論爭端。

他是於今日回應自由民主黨摩羅帶區部青年團財政羅志強文告時,作出上述發表並針對羅氏在文告上首要針對他個的[急功近利,大肆抄作]和[前言不對後語,混淆視聽]二事作出解釋。

前者他自認在莎賓都休閒地課題上未見有‘急’放求成之意,更不見有‘利’可圖之處。因事件起源於2005年莎賓都休閒地聯營發展計劃經由報章上被揭發後,沙巴進步黨以吳炳強為首的委員會即於同年8月17日透過報章號召萬人簽名運動,並於兩日後由斗湖中華商會,斗湖土著商會,斗湖印度商會及斗湖記者公會四大團體聯署向首席部長拿督斯里慕沙安曼提呈備忘錄,表明斗湖人民反對莎賓都休閒地聯營計劃。

經過吳氏逾月的收集簽名運動後,共獲得6800位巿民簽名支持,並提呈予首席部長。9月12日,州內閣經會議後正式下令聯營發展計劃停工,唯發展商以未接獲正式通知而繼續施工。

9月15日巿議會主席親抵現場諭令停工,唯發展商繼續一意孤行。翌日,前任斗湖區國會議員沈寶發局紳發表文告質問何時停工,更於同日急件上呈首席部長要求州政府立即下達停工令。

9月22日,吳氏與青年團長響應州房屋及地政府部拿督哈芝芝呼籲,協助深入調查聯營計劃是否涉貪,於當天正式向反貪局提交投報書。同年12月14日,10名莎賓都區業主聯名入稟法庭要求停工。經冗長的司法審訊後案件終於2007年11月6日由斗湖高庭宣判聯營計劃取消,隨後再進入另一階段的司法上訴程序。吳氏也在司法審訊期間以証人身份出庭供証。

他相信,凡斗湖人民都對莎賓都休閒地一事歷歷在目,記憶猶新。其本身由始至終的參與應該不能和‘急功近利’掛鉤。因此希望羅氏日後能慎言,切莫斷章取義,也提醒其用詞遣字需三思之餘,因不當的言論有可能引來構成誹謗的法律責任。

當然,在這次文章討論的往來之中,他仍然奉行我國言論自由的民主精神,以及支持民主政策的擬定和實踐都是經由理性的辯論,所產生得來的定律。但作為個人發表的言論最終還是需要由自己來承擔後續負責,即使作為護主心切的馬前卒也不應盲從主子的號令。

其次,他認為將休閒地改建多層泊車場實為良好建議,但經過與建築師商討及研究後証實其建築架構屬商店用途,改成泊車用途不切實際與工程困難度極高。

他解釋說,改建成多層泊車場將面對建築上的難題,即內部間隔受柱子的影響,空間不良於車輛行駛和停泊。二則,既使將多數柱子拆除,也因其設計承壓力的先天不足,無法承受建築物本身及車輛所造成的壓力。

即使強化建築架構而成功克服上述難題,其範圍不足另建一條登上二樓的行車斜道。行車斜道這一建築對慣用東方廣場室內泊車場的巿民絕不陌生,其佔用之空間可想而知。

因空間不足唯選用升降機式的運送設施,此建設雖能克服空間上的局限,但所需經費和所需維修費勢必轉嫁到泊車費上,使泊車費水漲船高。在商業社會的原側下,相信沒有私營公司有能耐承擔長期虧損而不把高仰的維修保養費轉到泊車巿民身上,使泊車費與現有街道泊車看齊。

如由地方政府來承擔長期的營運開銷,勢必出現‘中央巴剎升降機’的翻版,中央巴剎升降機情況如何,相信常到巴剎的巿民均知情況。

他解釋說,同類似的升降機泊車場在吉隆坡的停泊費用高達每小時數令吉至十令吉不等,全日泊費更高達數十令吉,與斗湖現有街道泊車位的區區數十仙相去超過百倍。這也是他在英文報章裡所言的‘政府與斗湖人民又是否能接受此先進泊車場’之原意。這句話裡所指的‘接受’是泊車費的價格,而非多層泊車場或先進泊車場的建設,望羅氏能釐清其中區別和原意。

吳炳強也對予羅氏青年參政勇於發表個人意見表示贊揚,並認為青年人關心政治,關心國家大事的精神也值得鼓勵。尤其國家目前處於半世紀以來的政治分水嶺,更需要年青人的積極參與和扮演應當的角色。

他希望這位政界的後起之秀能繼續努力,以明智和理性來應對政治仕途上的種種挑戰,最重要的是堅守於政治工作者為民服務的本意。2011-09-26

圖示:
沙巴進步黨最高理事兼摩羅帶區部主席吳炳強:政壇新秀應學會理性分柝,勿盲從指令言詞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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