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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September 20, 2011

半津貼華小与淡小轉全津學校需附條件 黃一鳴擔憂損及華校主權

拿督黃一鳴
 (本報訊)沙巴華校董事會聯合會(董聯會)主席拿督黃一鳴昨日表示擔憂政府要將所謂的半津貼之華小与淡小轉換為全津學校,所附帶的條件會損及華校主權問題。

他指出,雖然根據一九九六年教育法令並無全津及半津學校之分,政府要將所謂的半津之華淡小轉換為全津學校、進而提供更多撥款予這些學校固然是好事,但華小主權問題不應受損。

他說: 「所謂的半津及全津學校之分本來就不應發生,這不過是教育部行政上的區分,通去數十年的如此做法及導致華小享有較少的撥款,如須自行籌建校舍等,對華小造成極大的不公平。


「過去我們看到一些華小董事部主權如管理食堂的權力遭移至校方的爭議,而在西馬一些由馬華主導成立的全津華雖有董事部,卻沒有甚麼權力的情況。

「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前日)表示原則上同意讓目前為半津的華小及淡小轉換為全津學校,以增加對這些學校的撥款,但必須符合特定條件。   |

「董聯會當然希望增加撥款予華小會成為事實,但我信心不足,擔憂還有(損及華校主權的)條件。」

黃氏是在亞庇接受報界訪問,回應亦是教育部長的慕尤丁的是項言論時麼表示。



他說”基本上一國內華小擁有董事部及土地與校舍在董事部名下的一都被教育部列為「半津學校」,至於土地與校舍在政府名下的,則列為下全津學校」。

雖然如此,他表示,董聯會與全國董教總看法相若,那就是國內學校不應有全津及半津之分,包括不應因為華小被列為「半津學校」而得負擔水電費等開銷。

他說: 「既然政府口口聲聲說教育是國家最重要一環並列撥款前線,它有責任讓華小享有與國小相同的公平撥款。」

黃氏表示,雖然根據教育部的區分所誦的全津學校硬体建設由政府負責,但本州仍有全津華小些即山打根的政民華小迄今未獲得教育部善待,包括得與政民國小共同一個校園。

他說: 「無論是華小、國小或淡小,都是國家教育體系的一部份,政府理應給予同等及適當的撥款與資助。」 (020) 2011-09-20 亞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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